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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我周圍的煙與菸

Posted on 14 一月 2009 by elie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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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小飾品雜貨BLACKTORI STYLE設計的香菸。

 2009年1月11日起菸害防制法開始執行,許多人也紛紛在自己的網誌寫下看法。而我個人對於這個防制法,是非常不以為然的。就像是我在Twitter上寫過的,面對菸害防制時,我們並不該分為吸煙者與非吸煙者來看,而應該是要看「吸煙的權利」與「不聞菸味的權利」。而把這兩者當作不能共存、無法協調的兩種權利,則是這個新法的最大謬誤。

 感覺上像是放棄溝通,放棄思考共存的方式,只想直接動用國家暴力單方面要吸煙者屈服。當然這也是一種作法,只不過在我這種有著「分煙(讓吸煙與不聞菸味的權利減少摩擦,進而以使同時滿足為目標)」思想傾向的人看來,這樣的法令只能用「粗暴」兩字來形容,就像是當年台北市全面禁電玩那樣。

 我是不抽煙的。不過也不討厭菸味。甚至,比起菸味我更討厭香水味。

 這得從我那享壽九十的老菸槍爺爺說起。

 爺爺在十七、八歲的時候,因為工作關係曾到中國青島待過一陣子,那時為了談生意與人交易,他懂了怎麼抽煙與鴉片,回到台灣之後戒了鴉片,但一直都是菸不離手。直到小學三年級搬出基隆老家以前,我跟父母與爺爺奶奶都住在一起。有人或許淺聞就想掩鼻而逃的菸味,對我而言,是與爺爺共處的空間裡,一種再自然也不過的存在。

 我喜歡爺爺,所以不討厭菸味。但是我也因為爺爺的煙,所以我不抽煙。

 目前經由徹底的宣導而讓眾人避之唯恐不及的二手煙,對於上小學之前的我而言,是一種玩具。我喜歡用塑膠袋收集爺爺吐出來的煙,然後拿著一包一包白白的煙來玩,用煙試圖在空氣中做出花樣之類的,也會拿來吸。

 是的,我可是費盡心力收集(捕捉?)爺爺吐出的二手煙包成一包拿來吸呢!現在想想真是個勇者啊(笑)

 結果當然是嗆到。之後記得還是會收集來玩,但就再也不敢吸了。長大了,也從不會想去抽煙。

 不過,雖然父母不抽煙,從爺爺到叔伯大家週末齊聚麻將桌,人手一根煙笑談家務事的景象之中,我也從不覺得抽煙是什麼特殊的行為,大概就是跟喝酒同一等級吧。當然在室內抽煙的人一多,菸味著實燻人,不過在我的成長經驗裡,也總是有著共處的方法。開窗戶、開電扇、開抽風機,小朋友到隔壁去。抽煙的叔叔伯伯會為我們想,我們也不會笨到去妨害叔叔伯伯的興致——與其說是興致,其實看起來更像某種交際儀式,就像當時的我們以紅白機卡匣會友一樣,大人只是以菸會友而已。

 十幾年以後,我到了日本,進了動畫公司。制作部裡大概有兩年左右,只有我一個女生,而我也是僅少不抽煙的制作。雖然在一開始曾經遇到一個缺乏抽煙禮儀的前輩,可是在之後所屬的制作班(雪風班)裡小上司K與同僚Y與後輩H,都因為知道我不抽煙,所以要抽煙時都會自動到室外樓梯間去。寒冷的秋冬想在室內抽煙時,如果我在場,也會先拿著菸點個頭,打聲招呼。

 而在跟他們的互動之間,我確實地感覺到大家與小時候那群叔叔伯伯的不同。叔叔伯伯抽煙是為了興致與交際,而這群伙伴是為了發洩,或說得更明確點,是為了抒解壓力。

 為了趕上時間表,反而被時間追著跑的日子。面對任性或不任性的導演、作畫監督、原畫師,不但要處理工作也要處理他們彼此的人際關係,再加上每天約十六到十八小時(週六日大概是四到八小時)的長時間勞動,其中有一半的時間還要集中精神開車,就算大家都是不到三十歲的年輕小伙子,但壓力說大還是很大的。可是這樣的工作性質,也沒有什麼時間讓我們去慢慢抒壓,所以需要一些即效的抒壓方式——女生的我選擇的是回家洗澡(就算是回家只洗個澡再去公司,也要回去洗澡!)而這群男生選擇的是抽煙(因為喝酒就不能開車),就只是這樣而已。

 今天抽了三十年煙的小叔叔這麼跟我說,高中以下的男孩子抽煙大多是為了好奇,大學之後跟當兵時的抽煙,大多是為了想融入團體,進了社會才開始碰的人,則通常是為了跑好業務顧好客戶與抒解壓力。而同樣的法則,也可以套在喝酒與吃檳榔上。

 這使我想起了五、六年前,偶爾跟小上司K與同僚Y一起掛在室外樓梯間,看著遠處的東京都都廳與夕陽苦笑嘆氣的日子。是啊,小上司K抽同僚Y敬的菸,同僚Y抽小上司K回的菸,雖然通常是拿著一罐水蜜桃果汁相陪的我,仍非常能理解那種掏出一支香菸敬對方的社交,也很明白他們是怎麼靠著抽一根菸,讓自己平靜下來,轉而用行動去處理問題。

 當然大多時候只是出來抽根菸純哀叫一下就是了(笑)

 那些我周圍的煙與菸,讓我體認不抽煙的是人,抽煙的人也是人。有點想像力的話,雖然可能是因人因地,會有百百種不同可能性,但我相信總是有共處的方法,只看彼此是否都懂得尊重他者。

 所以我不喜歡這樣缺乏想像力與尊重的菸害防制法。更討厭這幾天新聞台那些面帶微笑卻語帶恥笑,還一再強調「癮君子處境堪憐」的新聞女主播。而打著維護國民健康之名,走到立法限制卻又龜毛的不乾脆指定香菸為違禁品的這個國家,比起香水味更讓我覺得不快。雖然我也很清楚這一切,不過也只是忠實反映著這片已經缺乏想像力與尊重許久的土地,目前的最新狀況罷了,說真話不足為奇。

 世界最早舉國大規模禁煙的納粹德國,其標榜的也是「維護國民健康」。然而,相較於當時為了希特勒、為了增加人口、為了戰勝美英,於是認定所有國民都必須禁煙以維持健康的納粹(雖然他們還是發菸給士兵),我實在是不知道這個島上的人需要那麼多健康幹嘛?

 而在2009年1月11日實行全面禁煙的同一天,貨物稅條例修正案也三讀通過,將來政府會以提供補助金的方式,來鼓勵大家在今年底前購買汽機車。或許汽機車引擎的排氣比較不傷身吧,對照起來真是不可思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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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影響,其實我們都是受到大宇宙電波的影響

Posted on 23 二月 2008 by elielin

 本文乃是為了方便 Portnoy 引用而整理。

 事情是這樣的。前日下午我打開 Twitter 頁面時,見到了以下的留言。

 因為我正好對此事也有點看法,於是就丟了句「不過九把刀的那個我看了也會想電他。」這似乎引起了 Portnoy 的興趣,之後我們就聊起來了。而這篇文章百分之七十的內容,也就是那時的對話記錄而已。在最後則會稍微有些補述條列我個人的看法。

—–(以下為對話紀錄)—–

elielin@Portnoy 01:26 PM February 21, 2008
不過九把刀的那個我看了也會想電他。

Portnoy@elielin 01:36 PM February 21, 2008
九把刀的那個?

elielin@roach1971 01:39 PM February 21, 2008
我是覺得去跟個自己的年齡除以二的孩子計較這種雞毛蒜皮不恰當。就算是抄襲又得獎,說真話也還在獎勵中學生的範圍內。

elielin@Portnoy 01:39 PM February 21, 2008
整個。

Portnoy@elielin 01:42 PM February 21, 2008
啊啊 我看不懂!是電誰啊?九把刀還是陳姓學生

elielin@Portnoy 01:41 PM February 21, 2008
我前幾天還對作出版的日本友人介紹九把刀,請他們考慮譯介,現在搞這種飛機(跟個中學生計較)讓我覺得很蠢。

Portnoy@elielin 01:43 PM February 21, 2008
原來你這樣看啊 有趣

elielin@Portnoy 01:47 PM February 21, 2008
跟剛剛回應 @roach1971 的部分有點關連,挑戰者作下來看了不少高國中生的短篇小說,那個時期是很容易被影響的,但「能被影響」本身,在那個時期應該要認為那是一件好事。

elielin@Portnoy 01:50 PM February 21, 2008
能夠被影響,並自發而謹慎地加入一點點也好的自我主張,留意技法,才能有機會進步。

Portnoy@elielin 01:50 PM February 21, 2008
喔 其實我沒有把重點放在陳生抄襲與否上(儘管我認為有) 我更在意的是蘋果的錯誤報導跟延伸效應(沒有主流媒體進行求證)

Portnoy@elielin 01:51 PM February 21, 2008
不過目前陳生並不承認有受過影響 他認為自己寫得更好 是原創

elielin@Portnoy 01:55 PM February 21, 2008
我想陳漢寧是自發而謹慎,並有自覺的,寫信給九把刀要求確認這的舉動應該要給予評價。而九把刀沒有即時明確斥責或表達不滿,就已經失去之後指責的正當性。

elielin@Portnoy 01:57 PM February 21, 2008
老實說,玩語言遊戲的小說不只九把刀一篇,星新一(已故)的極短篇裡也有這樣的故事。我想九把刀也不會認為自己受過影響。

elielin@Portnoy 01:59 PM February 21, 2008
台北文學獎的目的是鼓勵創作的話,我想就算是這樣(客觀看來應是)受到影響的作品得獎,原則上也並沒有什麼問題。

Portnoy@elielin 02:00 PM February 21, 2008
好問題, 我認為挪用一直都是九把刀小說的重點,也是精彩之處, 但是我認為挪用的方式很重要

elielin@Portnoy 02:01 PM February 21, 2008
台北文學獎也不是什麼大獎,不過名銜一枚,文章只要印字就能換鈔票才是真的。所以我才會覺得九把刀沒即時斥責的話,現在的選項應該是只剩下一笑置之。

Portnoy@elielin 02:04 PM February 21, 2008
我並沒有看見陳生首篇寄給九把刀的信, 但是根據九把刀之後與他的信件往來經驗, 看不出他願意表明他的挪用

elielin@Portnoy 02:07 PM February 21, 2008
想當年台積電青年學生文學獎第一屆首獎〈殘碁〉根本是《棋靈王》人物加白先勇的〈青春〉及〈月夢〉還是得獎,當時白先勇還是評審。

elielin@Portnoy 02:08 PM February 21, 2008
不想被人挪用要明講。想耍帥把球丟給別人就要承擔別人拿了球就不回來的風險。

Portnoy@elielin 02:09 PM February 21, 2008
能拿個頭銜推徵上好大學也是很實在的, 在這個沒什麼是原創的時代, 優秀的挪用當然值得鼓勵 但是陳生不給credit的作法我不能認同

elielin@Portnoy 02:10 PM February 21, 2008
我個人倒認為挪用不用拘泥方式,無法被人接受的,自然會沈下去。用獎撐出來的要是沒人看,也還是浮不出來。

elielin@Portnoy 02:14 PM February 21, 2008
自己的作品能幫助別人上大學不是很好嗎(笑)我覺得去追究陳漢寧怎樣,我會想要九把刀告訴我他作品裡的那個比克是哪來的w

Portnoy@elielin 02:16 PM February 21, 2008
有意思!或許我們可以認為九把刀的作品台對台灣年輕學生來說已經具有七龍珠那麼經典的地位了

elielin@Portnoy 02:18 PM February 21, 2008
其實就我看來《樓下的房客》跟江戶川亂步的《閣樓裡的散步者》也有神似彷彿之處,但我不會因此覺得九把刀要給我一個交代。欣賞九把刀的欣賞他,看亂步的看亂步,首次發表時日與影響範圍就會自動說明一切。但比較麻煩的是想將他譯介到日本的時候(苦笑)

elielin@Portnoy 02:19 PM February 21, 2008
或許有。所以我會認為他這次的態度是需要人電一電。他也快三十了吧,差不多要開始學做現在15歲~20歲人的前輩了。

Portnoy@elielin 02:21 PM February 21, 2008
你說服我了!

elielin@Portnoy 02:19 PM February 21, 2008
不過話說回來,陳漢寧是因為還不滿十八所以我才會認為九把刀不需計較,他如果是十九,我可能就不見得會持這樣的觀點。

elielin@Portnoy 02:23 PM February 21, 2008
天,你害我在截稿日前好像快可以寫出一篇文章(苦笑)

Portnoy@elielin 02:23 PM February 21, 2008
畫黑貓的矢吹建太郎都可以繼續連載出包王女了,我想日本人應該可以忍受吧

elielin@Portnoy 02:24 PM February 21, 2008
(擊掌!!)>矢吹

Portnoy@elielin 02:24 PM February 21, 2008
如果你不要太嚴謹的話 可以直接把對話貼上你blog 我很想引用XD

elielin@Portnoy 02:26 PM February 21, 2008
瞭解。也歡迎引用w

—–(以上為對話紀錄)—–

補述:

  1. 我認為抄襲行為需被指責,但同時認為被抄襲是代表影響力的滲透。極端論,作者或許應對此喜之看待。至於憤怒,則應該留給出版社與經紀公司。
  2. 指摘別人抄襲前,我想大家應該先確認自己是否明確能分辨以下名詞的差異:剽竊、抄襲、改寫、仿作、(巧合)雷同、引用(挪用)、戲仿(Parody)、致敬(Hommage)。而不是憑感覺或超感覺或脊髓反射決定。
  3. 我曾跟九把刀有一面之緣,但我想他或許並不記得我。不論作品,單就那次的見面經驗,我認為他是誠實而務實的,並且有著引起他人興趣的人格特質。而因為那次見面,讓我覺得自己應該要在我的能力範圍內協助引介他到日本(我也只能做到這些),我承認是不太積極,但也一直持續嘗試著。雖說縱使真的能將他介紹過去,其實我也得不到啥利益,連向他邀稿時經紀公司也不太理我(笑)
  4. 「學習做前輩」並不是僅只於指照顧後進,而是指與「面對後進晚輩時發生的愉快事情或不快意外」的磨合。
  5. 在《挑戰者月刊》的編輯經驗裡,尤其是在1990年以後出生者所寫的投稿小說,的確是將近過半數可以看出多少受到九把刀影響的痕跡。所以我認為 Portnoy 那句「具有七龍珠那麼經典的地位」雖然無法說完全貼近現實,但考慮時代背景的差異,也並不算過度誇張。
  6. 對於陳漢寧,在高中一年級的階段,能夠這樣在有限篇幅中具體地陳述一個完整的故事,我想是應該給予肯定。至於內容,隨著他身體與心靈的成長,以及在成長中將會遭遇到的更多體驗,假以時日或許會有些有趣的變化也說不定。我在這裡記上我的期待。
  7. 而 Portnoy 所指責,主流媒體對於爆料缺乏檢證一事,我也非常贊同。甚至我認為,就其中一名當事人於刑法與民法皆未成年,並且是在事實未釐清的情況下,此種情報應加以冷處理才方為適當,大肆渲染是不智且不顧公義,應受到指責。

 至於陳漢寧〈顛倒〉一文,就我個人讀畢該文與兩方陳述,並就自己的經驗判斷,若兩造所述都為真,那跟九把刀作品〈語言〉應屬巧合雷同,而就算一方以上為假,要再怎麼說大概也只能說是「仿作」,不足以大鬧至此。但吳淡如一件,就真的是「抄襲」了。

 不過或許是題外話,就我個人注意起所謂「華文創作」開始,總感覺華文讀者作家出版社花在指責抄襲上的能源,似乎都比爭論思想來得多。不禁突然覺得兩年前,先是在自家網站大寫「東野圭吾的《嫌疑犯X的獻身》才不是本格推理!」進而不惜與前輩晚輩作對,筆戰一路從網路打到雜誌,引發了長達半年(?)之「嫌疑犯X本格論爭」的二階堂黎人先生,實在是可愛到不行啊(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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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璐珞式著色(3)調色與畫眼睛

Posted on 04 三月 2007 by elielin

 這篇應該是最沒有參考價值的部分吧。因為每個人眼睛畫法不同,需要的著色程序也不同,而我畫眼睛又是特別簡單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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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上回,先把各部位的顏色換成實際上需要的顏色。更換方式有很多,基本上會用平塗跟(小水桶)填滿就應該能更換。之前已經把同樣顏色的地方塗成同一個顏色了,想要換什麼顏色就倒什麼顏色進去置換。看不懂我在寫什麼的實際操作一下就會知道,弄錯了畫壞了反正可以UNDO,真的沒救只要別存檔關掉重開一次就會恢復原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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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之前在上色準備裡,並沒有準備眼睛部分的底色,現在要加上去。開兩個圖層分別命名為「眼球」與「眼白等」,在「眼球」圖層塗眼球的顏色,在「眼白等」圖層塗眼白……通常是白色。「眼球」圖層會疊在「眼白等」上頭,請參考右方圖層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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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著「Ctrl」然後在「眼球」圖層點兩下,「眼球」圖層的非透明部分(有畫東西的部分)就會被選取起來。用噴槍選白色在裡面稍微噴點漸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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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選擇用來選取範圍的「魔術棒」,按著「Alt」在眼球上白色的地方點一下,選取範圍便會被減去只剩下不是白色的部分,再選回鉛筆筆刷用黑色畫瞳孔。因為我的人物眼睛構造非常簡單,只要將筆刷調整成需要的大小,點一下就結束了,毫無技術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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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換到「眼白等」圖層,同樣選取非透明部分,然後在眼白上方噴上眼白影(我也不知道這叫什麼,總之因為我的人物眼睛構造太簡單,沒有這個部分看起來會很單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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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亞理沙的眼睛也用同樣方式處理。因為亞理沙是女生,所以眼珠裡多一個反光亮點。本段所花時間約十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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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璐珞式著色(2)上色準備

Posted on 23 二月 2007 by elielin

 線畫處理好之後,接著就為上色作準備。這個準備動作完全是我個人的著色習慣,或許有人會覺得多餘,也可能會有人感覺其中有一些作法頗奇怪,不過就當個參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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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上回最後的「圖層3」裡填滿詭異的綠色,命名「著色底」。為什麼要用這麼詭異的顏色,則是用來方便自己確認有哪裡沒有塗到顏色,要是下面墊白底,就很容易有應該塗白色的地方沒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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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著色底」的上面開一個新圖層,命名為「膚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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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之選了膚色就給它塗下去。筆刷模式開「鉛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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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色也沒有什麼特別的方法,可以沿著輪廓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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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可以先隨便塗一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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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後再把不要的擦乾淨。我是比較喜歡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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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膚色」的上面開一個新圖層,命名為「頭髮」。因為「頭髮」圖層會疊在「膚色」上,所以「膚色」裡塗到頭髮區域的部分其實不修也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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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同樣的要領在「頭髮」圖層繼續塗。選這樣詭異的顏色是習慣,反正之後塗好了要換成什麼顏色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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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人物只有兩人,而且穿得都很單純,也不打算作什麼特別效果,所以只將其單純分為「眼鏡」、「頭髮」、「膚色」、「帽子西裝」、「鞋子手杖衣服」、「小道具」六個圖層,就差不多塗完了。有人會將每個部分都分圖層,也有人全部畫在一個圖層,我則是習慣把不相鄰的部分畫在同一圖層,而且是憑感覺先隨便上個大概或詭異的顏色。個人是建議可以照著別人的步驟試著畫幾次,再從中摸索出對於自己而言最順手而有效率的方法。

 至此塗了約一個小時。那天因為還有別的事要作,所以在這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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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璐珞式著色(1)線畫處理

Posted on 21 二月 2007 by elielin

 之前在某篇文章裡面提到如果有夠多人想學,我可以寫個「描線畫著彩」的教學,雖然沒有很多人,但還不少人留了言。只不過「描線畫」這部分,因為我上次是直接跟作者拗線畫,手邊並沒有素材,所以雖然有點奇怪,就先將「著彩」的部分整理出來了。

 就像是我一向相信沒畫出幾篇漫畫作品的人畫出來的漫畫教學通常沒啥用一樣,在這裡由我這個外行寫的東西頂多說是基本中的基本,僅供參考。如果能有些幫助是好事,沒有幫助是理所當然,最重要的還是你自己要有為了完成作品,而願意花費時間精力去摸索技術的心。

 使用軟體是Photoshop6.0。之後的版本雖然在筆刷之類的有很多功能,但對我來說除了重以外幾乎沒有其他意義。尤其是CS2,那速度感覺上好像是程式裡有BUG……orz

 然後說明一下本技術文件(笑)所需技術門檻。

  1. 知道你家的掃描器怎麼用。
  2. 知道「圖層」、「複製圖層」、「移動圖層」是什麼意思。
  3. 知道顏色怎麼選。
  4. 知道「填滿」是要用哪個小水桶怎麼倒顏色進去。
  5. 知道怎麼把貝茲曲線轉選取範圍……雖說不知道的話不要用就好。

 那麼就開始吧。首先將線稿用掃描器掃進去,色彩設定為「灰階」即可,而解像度則看需要調整。只準備在網路上公開的話有150dpi就很夠了,畫起來也快。要拿去彩色印刷(像是要畫投稿用作品)就要有300dpi,要作為黑白線稿使用,則建議設定為600dpi,印出來的線條會比較漂亮。總之150dpi以下不好畫,600dpi以上印刷效果不會更好,這裡是用300d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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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剛掃進去的鉛筆線,鉛筆線描得越工整、濃淡越勻稱,後面的作業就會越省力,但描鉛筆線的功夫就是看個人努力了,我在這方面的技能還算勉強過得去。總之在前置作業花點心思,之後雖然不保證平安但至少會順利些,做什麼事情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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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防萬一,先將鉛筆線複製成新的圖層「背景拷貝」之後,從「影像>調整>色階」叫出色階調整控制,移動下面的小三角形調整新圖層上的線條,原則上就是把黑的調成黑的、白的調成白的。描線時因為沒擦乾淨或猶疑的痕跡,這時也會清楚地浮現出來,越多髒污越需要檢討。這道實線化手續所運用的機能其實因人而異,我用「色階」之前是用「影像>調整>亮度對比」——如果你不是用鉛筆描線,而是用沾水筆或黑筆描線的話,「亮度對比」就已經很夠用了。至於上次看簡嘉誠用的是「影像>調整>曲線」,我是不太會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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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橡皮擦(模式:鉛筆)」把髒的地方擦掉,也可以用「鉛筆」設白色來塗掉不需要的地方。因為是在圖層上,所以我是用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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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乾淨之後大概是像這樣,螢幕上看不到的髒表示肉眼也看不到,反正這張圖又不是要拿來印刷的,所以就不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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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吸取白色為前景色,然後從「選取>顏色範圍」叫出顏色範圍選取控制,調整「朦朧」的數值抓取選取範圍,每個人的線條平均深淺不同(或說是掃描器的性能有差)不能一概而論,我通常是用40~100。「選取範圍預視」我習慣設在「快速遮色片」,這只是個人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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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剛剛選取的是白色部分,所以要反轉選取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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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個新圖層用黑色填滿選取範圍,命名「線畫」。然後「背景拷貝」圖層就可以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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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圖層稍微整理一下,免得到後面會越來越亂(「圖層2」是用來確認的白底,開一張新圖層倒白色就可以了,而「圖層3」則是之後要用的空白圖層)。接著到「影像>模式」下面,把影像模式從「灰階」改成「RGB」或是「CMYK」。開始作出版印東西之後,我則都是改為「CMYK」,因為「RGB」有很多顏色是紙上印不出來的……只不過,「CMYK」存成JPG時在某些瀏覽器中會呈現怪色,要注意。

 到這裡所需時間大概八分鐘左右。要不是邊做邊抓圖的話,以上作業應該可以在五分鐘之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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