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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戰與冒險 – 你所不知道的浪漫談➂

Posted on 16 十一月 2009 by elie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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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不知道的浪漫談 – VOFAN×林依俐×太田克史

■挑戰與冒險     ■第一次接觸     ■「光之魔術師」誕生秘話

 林 說到VOFAN作品的特徵,在你《Colorful Dreams》這個系列的連載裡,包括《FAUST》上刊載的那幾篇作品之中,其實可以明顯看出你常常作一些繪圖技法上的實驗。然而雖然技法變化不斷,但作品卻又能讓人感受到「VOFAN風格」的連貫。像太田剛剛提到的「空氣感」,而我個人總覺得你在構圖上似乎有種屬於自己的哲學,加上你的色彩運用,我想應該是這三個要素形成了你作品的獨特風格。能談談這方面嗎?

VO 像《Colorful Dreams》這樣,頁數很少的插畫感覺彩色漫畫,在一些比較偏美少女的刊物其實還蠻容易見得到的。

太田 不過那些又是另一種訴求。

VO 嗯。就我所知道的,那種在美少女刊物連載的作品,通常會很著重在每一格每一幅都要儘量展現女主角的魅力。譬如說用臉部的特寫,或是用胸部來表現什麼的,好讓讀者能夠感受到一種很萌或有被殺必死服務到的那種感覺。可是我在自己的作品裡比較重視的,通常都是整體的氣氛,而不是說一直讓女主角的大頭一直出現,或是讓她的身材一直表現出來。

 林 你會覺得那樣太露骨了?

VO 對。我比較在意的是……像你在跟一個女孩子相處,覺得她很有魅力,那時候你看著她的視野,其實不會一直是看著她的臉,或是看著她的胸部。你可能在會跟她並肩散步時會看她的手啊,也可能看她的腳。當然看胸部也是有可能啦!然而或是看她的眼睛,甚至看她手上拿的東西呀或背影之類的。我覺得,如果要去描繪跟那個女孩子的相處,應該是彷彿拿著相機,在她旁邊記錄的那種感覺,視點應該是會一直有變化的,不可能怎麼看都是殺必死鏡頭。所以我在畫《Colorful Dreams》這個系列的時候,常會把畫面當作類似比較接近攝影取鏡那樣的感覺來構圖。因此有時候,畫面也會晃動。

太田 原來如此。

VO 可是雖然說是攝影,但因為圖還是用手畫,不是透過鏡頭照下來的,所以我對「真」這件事情,並沒有很……不,是完全沒有在要求。我不喜歡把東西畫得很寫實。我比較在意的,是建構一個虛構的空間。我會希望那個空間,是一個能夠讓看的人覺得,似乎是好像確實存在著的空間,但又能明白它並不是一個很寫實的存在。所以我在畫圖時,通常都不會去把畫面裡的人物或物件畫得很細……

 林 讓空間有真實感,但卻又在裡面配置不真實的物件……這會讓我想起你那篇〈六十分之一秒‧無限遠〉想傳達的感覺呢。《FAUST》Vol. 7那篇。

VO 我希望能表現出,讓人覺得在跟圖畫裡面的那個角色一起奔跑,或是跟她相處的感覺,但並不是用將圖裡面的一切都畫得非常非常真的那種方式。像我通常也都不會畫很真實的光影,大部分都是點到為止。還有,我覺得自己特別喜歡用影子的顏色,來表現角色的內心情緒。

太田 這些都是你在《Colorful Dreams》連載的過程之中累積了經驗,才漸漸能夠掌握的嗎?

VO 對,是慢慢抓到那個感覺的。《Colorful Dreams》在一開始,是很五彩繽紛的,就是最早的畫法……但其實我到後來,都在嘗試很多不一樣的作法。

 林 每次都有包含一點實驗的作法。

VO 對,每次的調性其實差很多。然後到了單行本第二集後半的那些作品,甚至還開始加入相機景深的那種感覺。

 林 那在畫《FAUST》用的作品時,跟在《挑戰者月刊》上發表的有什麼不同嗎?比如說《COMIC FAUST》上面的這個。

太田 企鵝飛彈!

 林 這次會收錄〈上好的企鵝飛彈!〉呢!還有〈六十分之一秒‧無限遠〉也會收,所以想問問。

VO 不一樣之處……其中一個是在畫《FAUST》用作品時,劇情會比較偏向大家都看得懂的那種……就是不會出現一些只有台灣人才懂的東西,像是什麼三太子之類的。

 林 啊啊,之前那篇情人節的。但反過來說,就是在《FAUST》用作品裡,你只把自己喜歡的東西畫進去哪。

VO 其實都是我很喜歡的東西啊。而且畫給《FAUST》的所有故事裡面都有一個共通點,就是都有穿細肩帶連身洋裝的女孩。

 林 說來其實在《挑戰者月刊》上的《Colorful Dreams》上也是……嗯,我想他也是一樣在畫自己喜歡畫的東西啦……不過與其說是「在《FAUST》上畫的是要讓所有人都懂」,不如說是「在《挑戰者月刊》更為意識著台灣讀者的存在來畫」可能會比較貼切。

VO 像台灣人因為長期看日本漫畫,對於日本文化裡的一些東西已經習以為常。可是反過來,日本人對於台灣文化,像是習俗或地名等常常是完全不瞭解的。所以有些東西,我覺得日本人是無論如何都看不太懂的,但是在《挑戰者月刊》上的話,就可以畫。

太田 說起來,感覺VOFAN畫給《FAUST》的作品好像會比較細一點。

VO 那是因為通常《FAUST》給的製作時間會比較長,再加上太田先生拖稿的時間……啊,不,再加上雜誌延期的時間,加起來的時間是非常長的。

 林 畢竟《挑戰者月刊》是月刊,沒有什麼餘裕……相對的在《FAUST》的工作上,我都是盡量規劃使它的時間能夠比較有轉寰之處,通常為了防止意外發生,會儘可能確保一個月以上的作業時間……說來這的確是長了點。

太田 而且之後還要再等上個兩年,雜誌才出來之類的(笑)。

 林 實在是太漫長了(笑)。

VO 在《挑戰者月刊》上的連載,作業時間通常都只有兩個禮拜以內而已。因為在《FAUST》上面可以花比較久的時間,所以通常也會比較細一點。

 林 但你其實不是很喜歡把圖畫很細的人。

VO 是啊。一張圖其實到一個程度,再給我更多時間我也不會把它畫細。

太田 嗯。因為林小姐經手的單行本,總是會將初次發表的日期一併標出來……買這本詩畫集來看的人,如果一邊參考著初出日期一邊看這篇座談會,能有像是「啊,的確《FAUST》上的畫得比較細呢!」或是「在《挑戰者月刊》上的的確是比較粗獷一點,用比較大的視野在作實驗呢!」這些發現,應該會蠻好玩的。

 林 也可以明白雖然都是《Colorful Dreams》,但在《挑戰者月刊》與《FAUST》上會有不同風貌的原因。在《挑戰者月刊》進行的是嘗試與挑戰,而將其成果在《FAUST》盡全力去冒險,這樣。

太田 在《FAUST》上雖然是冒險,但卻也看得出來是儘可能提高完成度的那種冒險方式呢。

 林 其實他也有在《FAUST》作過實驗喔! Vol. 7裡的〈六十分之一秒‧無限遠〉那篇,本來是打算嘗試至今都沒有使用過的技法,好在《FAUST》上首次發表呢!

VO 嘗試用一個渲染的感覺,表現出模糊的景深。

 林 可是在2007年8月交稿之後,校樣一直都沒有來……後來又應用同樣的技法畫了一篇〈旅行的意義〉刊載在《挑戰者月刊》上,那是年底的事了。

VO 本來是想正好可以藉由世界最先進的日本印刷技術,來確認渲染技法的效果,可是因為《FAUST》一直沒出……

 林 結果,實際上〈六十分之一秒‧無限遠〉才是先畫的作品,但如果看發表時間,〈旅行的意義〉反而變成前作了。全劇終。

太田 真是抱歉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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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之魔術師」誕生秘話 – 你所不知道的浪漫談➁

Posted on 12 十一月 2009 by elie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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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不知道的浪漫談 – VOFAN×林依俐×太田克史

■「光之魔術師」誕生秘話     ■第一次接觸     ■挑戰與冒險

VO 說到第一次在《FAUST》上刊登的〈日光舞踏會〉跟〈陰影舞踏曲〉這兩篇,那也是第一次看到「光之魔術師」這個詞出現呢。

 林 是啊。不管是哪個出版社還是媒體,現在只要提到VOFAN就言必稱的那個「光之魔術師」,其實是太田先生寫在《FAUST》上的宣傳詞哪!而在台灣最早則是用在《Colorful Dreams》單行本第一集的書腰上。現在幾乎已經完全是VOFAN的「稱號」了。

VO 不過感覺知道真正出處的人很少。

 林 這也難怪啊。畢竟因為《FAUST》只在日本發行,而我其實也不太想在《Colorful Dreams》裡過於強調。

太田 為什麼?

 林 除了我根本就知道這只是你想出來的宣傳詞之外,我個人對於「被日本人譽為○○○!」或是「外國人如此盛讚!」之類的宣傳方式,總是有種抗拒感。那好像是告訴別人,自己其實沒有判斷標準,是因為有別人推薦,所以我才覺得很好,整個思考都停止的感覺……唉,不過在台灣這樣是比較容易推廣啦,不,應該說不這樣就很難推廣。

太田 的確,來台灣常常都看到書的書腰上,總是排了一大排推薦。不過日本也沒差多少啦。

 林 就先不提這個,那讓我們來問一下替VOFAN起了這稱號的太田先生,為什麼會取「光之魔術師」?我想應該也有很多人想知道。

太田 這個啊。首先我覺得VOFAN的圖最棒的地方,還是在「空氣感」的表現上。而「空氣」正是「說它在其實不存在,說它不在其實存在」的事物之中,極具代表性的東西……「光」也是如此啊。用微妙的光影表現創造出空氣感,描繪出其中的感情或情景,我認為這正是VOFAN作品的優秀之處,也是他最有魅力的地方。但是,總不能叫做「空氣的魔術師」吧!這種時候要取就要取「光」啊!

 林 原來如此。

太田 然後「魔術師」是因為……我想大概是受到楊威利的影響。

 林 咦咦咦!「魔術師楊」?沒想到在這裡會聽到「楊威利」!? 這還真是個獨家新聞!

太田 我想會用自己會想到「魔術師」這個詞,應該是那時我剛好正在重讀《銀河英雄傳說》,所以從裡面……哎呀這個嘛,就請你寫個(笑)來處理吧。「應該是從那裡面來的吧(笑)」這樣。

VO 不過現在想想,「光之魔術師」這個稱號,可能也反而稍微影響到我。

太田 是這樣嗎?

VO 嗯……因為其實有些東西,像光的表現之類的,的確本來就是我比較拿手或習慣畫的。但一被這樣講,以後每次畫圖的時候就會覺得「咦?我這張圖是不是有把那個光給它表現出來呢?」被叫做「光之魔術師」,讓我意識到這方面確實是自己比較擅長的,於是更想去加強它。

太田 哎喲,這樣說好像是我下了魔咒一樣。

 林 被人這麼說才發現並開始特別注意。

VO 而且我會想,要是我畫了一張沒有光影表現,那種平塗的圖畫,那會不會被人家說「這個人不是光之魔術師啊!」

太田 哈哈哈哈,原來如此。

VO 這樣想來,有這個稱號以後,就好像轉職了呢。

 林 轉職變成賢者了。

太田 啊……原來如此,那我就是達瑪神殿的神官囉!

 林 「很好。那麼從今開始,VOFAN就是光的魔術師!」

太田 遇到我就突入故事中盤!

VO 那我以後就只能用魔術,不能用重型武裝了。

 林 而且只能用光屬性的魔法。

太田 不過,我好像稍微能懂那種感覺。我也是一直背負著「《FAUST》總編輯」或「前‧講談社NOVELS書系編輯」的名銜……呃,要說我總是在意著,那是說謊啦!可是說起來,無論在好或壞的方面,那種像是名銜還是標籤的什麼,也會多少推我一把,或扯我後腿。話說回來,我就一直是做著替人貼標籤的這種缺德生意過來啊!像是「戰慄的19歲」啊!「京都的怪童」啊!「物理的北山」這種,說來還真是貼了不少。像是佐藤友哉,現在都已經29歲了,偶爾還會被人介紹是「戰慄的19歲」……真是太對不起大家了。我一定會不得好死吧……

 林 別這樣別這樣,大哥振作點。

太田 可是呀,我在貼標籤的時候,每次可都是有「愛」的喔!若被問到「在那裡有愛嗎?」我可以在這裡大聲地說,每個我寫的宣傳詞裡,都有我的愛!

 林 那,以後就叫你「愛的大神官」好了(笑)。這麼說,「光之魔術師」這個稱號一定也是因為充滿了太田先生的愛,所以現在在台灣,只要跟VOFAN稍微有點關係的出版物裡,才會幾乎有九成都會在「VOFAN」前面加上「光之魔術師」吧。

VO 太田先生當初應該申請專利。

 林 作個LOGO去登記商標之類的,旁邊還要加上正字標記(笑)。

VO 說起來在簽名會上,曾經有人跑來希望我簽那個稱號上去。

 林 咦?要你簽「光之魔術師‧VOFAN」上去嗎?

VO 對啊。

太田 你簽了嗎?

VO 當然我自己是不好意思簽的,因為那是人家叫的,自己自稱還是有點……

太田 那,你在簽名會之類的活動裡,觀眾會叫你「魔術師!魔術師!」嗎?

VO 呃……還沒有那麼誇張啦。那樣我可能會很害羞地逃走。

太田 但話說回來,在台灣也能這樣被廣泛使用真的是蠻好的,感覺有點高興。

 林 那是因為寫在日本出版物上。不過在日本稱呼島田莊司先生的「God of Mystery」,原本是台灣的出版社所用的宣傳詞「推理之神」,到了日本變成「God of Mystery」……呀?將這個詞拿回日本的人就坐在這裡嘛(笑)。

太田 呵呵呵。你是說「God」啊!那樣兩國文化互為腹地的狀況,我覺得倒是非常有趣哪!

 林 但我覺得「光之魔術師」真的是取得非常好。不但將VOFAN作品的特徵清楚傳達,甚至還有提味的作用,重要的是只用了五個字。實在太棒了。

太田 短短一詞更顯出命名者的好品味吧!

 林 是啊。可是平常人會這樣自己說自己嗎……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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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接觸 – 你所不知道的浪漫談➀

Posted on 11 十一月 2009 by elielin

 呃。前陣子在TwitterPlurk唉唉叫的座談原稿總算完成,全篇共兩萬兩千字,到今天當然也已經排版校稿付印,把將近是一篇中篇小說的份量,奢侈地用在《全彩街角浪漫譚 Colorful Dreams 3》之中。

 該說是因為內容是中日文交錯,還要讓中日文兩方同時能確認導致整理起來太過辛酸,或該說是因為覺得太田先生實在太奇妙,VOFAN實在太夢幻,覺得不廣為宣傳枉為人(?),所以在考量提供試閱內容份量的時候,又再度很奢侈地決定一次放出8000字。其中有一些是花絮,有一些是創作心得,也有一些所謂編輯作家互動,還希望能成為大家的參考。當然我會在這裡慫恿你買一本現在被硬生生砍到只要79折的《全彩街角浪漫譚 Colorful Dreams 3》以取得全篇內容,不過就算你無論如何都不買,還是可以充分白看約五分之二……(小聲)只是最經典之處是在五分之四左右的地方就是了,哼哼哼。

 試閱的部分將在整理後陸續上載,而且只要遵守標示規定,也歡迎轉載。看到現在專屬網頁ComiComi都已經出現第一回,所以我也來轉載一下。如果覺得轉載麻煩,但覺得不錯想要推廣,也歡迎直接連結本頁。

 ……啊,延後出刊啟事出現了。這一切都是為了品質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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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不知道的浪漫談 – VOFAN×林依俐×太田克史

 林 承蒙大家的愛護,使得《Colorful Dreams》系列的單行本能出版到第三集。從2007年2月出版的第二集,至今過了相當長的時間,很抱歉讓各位讀者等了這麼久,我會負起全責的。好了,這個系列的單行本在每次……也只有兩次而已,除了收錄在《挑戰者月刊》上所刊載的作品群以外,必定都會再加上一些附錄,算是慣例吧。在第一集我們附錄了VOFAN個人的訪談,在第二集則追加收錄了台灣初公開,在日本講談社的文藝雜誌《FAUST》Vol. 6上刊載的兩篇作品。這次第三集比起前兩冊,更是出血大放送,不但同樣追加公開在《COMIC FAUST》與《FAUST》Vol. 7刊載的兩篇作品,還特別邀請《FAUST》的總編‧太田克史先生來到台灣,與VOFAN和我一起進行這場將會收錄在單行本中的座談會。太田先生,這次真的很謝謝你前來。

太田 我才是要感謝你的邀請。畢竟我跟VOFAN平均大概兩年才講到一次話,還真得慶幸今天能夠有這樣的機會。不過我跟他兩人語言並不通,包括現場翻譯在內,還請林小姐多多關照了。

 林 我會盡力的。

VO 還請多多指教。

 林 在2005年的年底讓VOFAN在《FAUST》Vol. 6正式於日本出道,之後又起用VOFAN擔任西尾維新先生的小說《化物語》的封面‧內頁插畫,乃至2009年的《化物語》之所以能夠動畫化,都是由太田先生在背後一手策劃推動,方能有成。可說是因為有太田先生在,VOFAN才能有現在,他可是你的大恩人啊VOFAN君,快拜謝。

VO 謝謝你(拜)。

太田 沒那麼誇張啦。別這樣(苦笑)。

 林 今天還希望能好好聽兩位來談談工作上的甘苦,還有聊聊在這奇蹟般的四年裡所發生的種種。

 

■第一次接觸     ■「光之魔術師」誕生秘話     ■挑戰與冒險

 林 那麼,就讓我們趕緊進入主題。我先問太田先生,你是在什麼機緣下見到VOFAN的作品,然後決定要向VOFAN邀稿的呢?

太田 這個嘛,我跟你說,我可是很少跟人提起這件事喔,這是很難得公開的秘話呢!

 林 是這樣啊……那還請你務必與我們分享一下。

太田 在講談社的國際版權管理部,現在已經改成國際事業局就是了,在那裡有個名叫田村良的人,是個有點奇怪的傢伙。有一天他跑來跟我這麼說,「太田先生,有幾個我覺得很不錯的台灣插畫家跟漫畫家,你要不要看看他們的作品啊!雖然我有拿到漫畫部門去,但那裡都沒啥反應。我想太田先生雖然是文藝部門的編輯,卻經手過許多漫畫、插畫,所以應該也會有興趣吧!」而當時田村拿給我看的,就是林小姐當總編的這本,全力出版的《挑戰者月刊》,我就這樣看到了刊載在上面的《Colorful Dreams》。

 林 因為在《挑戰者月刊》創刊號開始連載的東野圭吾先生的小說《名偵探的守則》,原本是由講談社出版,也是跟講談社洽談刊載版權的,所以每個月都會將當期雜誌寄給台灣區版權負責人田村先生作為建檔資料。沒想到他不但有看內容,還在公司裡幫我們宣傳,真是個好人。

太田 是啊!我看了幾篇田村推薦的《Colorful Dreams》,心想「這個很不錯啊!」在光的表現上,還有在圖畫中飄盪著的空氣感,都非常的棒。還有那種……某個程度上雖是延續著日本漫畫文脈所畫的圖,但其中卻又有著某種因為誤解反而呈現的新貌。那個部分在我看來,是非常具有魅力,又有點可愛,感覺很有趣。於是我就跟田村說,「這不錯啊!下次就找他畫個什麼吧!」不過老實說,那時我只是單純心想「就拜託田村先生囉!」這樣,整件事在我心中就告了一段落。可是田村不知為何,一直非常想要把我帶去台灣,成天跑來對我說「一起去台灣吧!」那頻率之高,甚至是到讓我覺得他實在很煩的地步。之後。該說是被他的話激到嗎?面對他的頻頻挑釁,我用「好啦!我去可以吧!」一頂回去……結果就真的來台灣了。

 林 啊啊,大概是那種「太田先生都只是說說而已」那種挑釁。

太田 對。用「太田先生只有那張嘴而已」這種話來激我。

 林 2005年的……大概是春天吧,去日本出差時到講談社見田村先生,他拿了一本《FAUST》Vol. 2給我。然後跟我說,「林小姐,我覺得這本雜誌的總編,是個跟你很像的人呢!怎麼樣啊!來出中文版,或是從這裡面挑選小說或漫畫放在《挑戰者月刊》連載如何?」之類,向我推銷版權。

太田 不愧是田村……

 林 但是那個時候……其實現在也還是如此,全力出版一直是個獨立出版社,是非常小型的公司,是沒辦法應付同時出兩冊雜誌的。而且讀了讀《FAUST》裡面的小說,我認為要是找不到水準夠高的譯者來經手,必定會翻得一塌糊塗,所以就跟田村先生拒絕了。到了夏天,接到田村先生的來信,上面寫著「上次那本雜誌的總編說,想要跟VOFAN見面呢!你能幫忙安排嗎?說不定會向VOFAN邀稿喔!」那時真是嚇了我一跳,趕緊跟VOFAN講。

VO 是啊,我也嚇了一跳。

 林 那時候你在想什麼呢?

VO 聽到林依俐說有個日本人要來向我邀稿,而且還是特地跑到台灣來,讓我覺得有點興奮,但也感到有點不安。就之前我對日本人會向外國人邀稿的印象,都是要那個外國人的作品有些地方特色,像是畫法特別有中國風啊,或是用水墨畫呀,還是說他畫的主題是旗袍啦三國啦,這一類的東西,才會從日本資源那麼多的一個國家,跑來其他國家邀稿。所以聽到這個消息,我就想這個日本人是不是有些特別希望我畫的東西,要我畫什麼很台灣的主題,來營造一種異國風情來吸引日本人……要是希望我畫檳榔西施就糟了啊(笑)。

 林 要你畫檳榔西施的確有點殘忍。不過你會這樣想,是因為你覺得自己並不想畫需要強調中國風或台灣風的圖嗎?

VO 我本身也不是說特別排斥畫這種圖,只是一開始會擔心他是不是會希望我畫這些東西,要是他看了我的圖,覺得沒有那麼台灣怎麼辦……因此在見面之前,其實是蠻忐忑不安的。一方面覺得有日本人來欣賞很高興,另一方面又覺得,我是不是得畫一些異國風情的東西來吸引他們才行呢?

 林 就像是……因為是中國人所以要你畫旗袍,因為是台灣人所以要你畫台北101。會找上你是因為你是一隻熊貓,所以你覺得自己可能要當眾表演吃竹子才能符合期待,那樣的感覺?

VO 對對對。是不是要我表演雜耍,還是要我畫小籠包之類的。

太田 不過像那樣的要求,我可是一句都沒說吧!

 林 是一句都沒說。

太田 因為啊,我通常對於事物都不會有什麼先入為主的印象呢。不過……這可能也跟當時我只是被強拉到台灣來有點關係。

 林 咦?你是被強拉過來的啊?

太田 是被強拉過來的啊!我原本並沒有打算來。但是來到台灣,或許也是因為跟著年輕人一起來……啊,其實我現在也還是很年輕啦,總之就好像是回到青春時代一樣,雖然每天喝到清晨,但早上九點一到大家就集合去開會這樣,超愉快的。

 林 所以覺得「來到台灣真好」嗎?

太田 對啊!就是從那時起,我開始想,如果自己能夠成為一個,能夠面對世界才能來從事編輯工作的編輯人,那一定很棒吧。而且那之後與VOFAN見面,剛好他也是個好人,一切感覺都很好。

 林 VOFAN你當時對於太田先生的印象如何?

VO 嗯,實際上見面的時候,看到他帶了一大堆人來,陣仗超大。

 林 那時光是講談社的版權管理部就來了兩個人,還有負責《FAUST》數位排版的技術人員也來了,是蠻大的陣仗。不過那是因為他們要來談《FAUST》繁體中文版的事情吧!

太田 是啊。

VO 喔,我還以為是為了找我而已,所以那時候蠻害怕的。但透過翻譯聊一聊之後,我覺得眼前這個人實在是非常熱情。那時才發現太田先生其實只是為了找他自己覺得有趣的人,為了讓那個人畫出有趣的圖,就跑到那個人在的地方而已,並不是看上那個人是哪個國家的人……像因為他是印度人,會表演一些日本人不會的技能,比如說騎大象、吹笛子,還是會用超能力畫圖那樣。太田先生不是那種人,他在意的只是圖本身的趣味度,跟那個人是日本人、韓國人、中國人,還是香港人或台灣人,都沒有關係。

太田 啊,但那大概是因為……要是我在當時,就像現在這樣喜歡台灣的話,或許我也會提出許多要求吧!可是那時候並沒那樣的想法。

VO 總之,那時候除了鬆了一口氣,更是感到非常高興。一個充滿熱情,對外國畫家又沒有刻板印象的人,是我對太田先生的第一印象。

 林 那想問太田先生,對於VOFAN的第一印象是?

太田 總之是個感覺不錯的青年。非常年輕,青澀又可愛那種感覺(笑)?然後……當時《Colorful Dreams》是不是還沒有單行本,只有雜誌連載啊?

 林 是的。所以當時帶了好幾本《挑戰者月刊》去,在旅館樓下餐廳的優雅餐桌擺得滿滿。畢竟每本只有四頁。

太田 好像在《挑戰者月刊》之外還有一些其他的,像是VOFAN的作品集,以及其他工作的圖。不過那些,像是為了雜誌封面或角色設計所畫的圖,都沒有讓我覺得很特別,沒有什麼感覺。結果我最喜歡的,還是像《Colorful Dreams》上的這種圖。

 林 然後原本我們只是抱著「或許會邀稿」的心情與太田先生的面會,結果就直接開起會討論來了。

VO 對啊!我嚇了一跳。「咦?已經要畫了?」

太田 好事不宜遲嘛。

 林 真是隨性……那時候你的要求時「因為《FAUST》Vol.6 分作兩冊,希望能畫出主題成對的故事。」

太田 這樣啊?我好像只說了「自由的畫你想畫的吧!」之類的……啊。我記得好像有說「要畫女孩子喔!」

VO 對。討論的時候,我有問如果我用老頭子或動物當主角也OK嗎?那時候他很堅決地說「不行!一定要是漂亮的女孩子!」

太田 有有有!我有那樣說!還有我好像也說了「我喜歡女孩子很寂寞的表情,請你畫那樣的表情。」之類的。

 林 啊啊,那是修正指示。在〈日光舞踏會〉的第四頁,草稿時因為女孩的表情被其他格埋沒,所以你要他重新強調出來。

VO 這可以挖草稿出來對照看看。

 林 大概就只有這麼些。基本上是完全放手給你自由發揮。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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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韓國單本銷售量可突破兩千萬本的漫畫家?

Posted on 04 十一月 2009 by elie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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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by Hisaya Okamoto

 先提一下韓國的人口約是4834萬人(2008年數據)。

 忘了自己是有加入還是沒加入會員,總之我的信箱會定期收到台北雜誌公會寄來的電子報,我也偶爾會看看裡面的網摘。但畢竟只是網摘,內容往往都是些散漫的新聞報導,大多就是隨便看看。不過因為偶爾可以撿到一些有趣的出版數據,所以也捨不得直接設篩選器送垃圾桶。

 昨天進公司在信箱看到電子報,照例進去晃晃點點,有緣看到這篇名為「韓漫畫業跨大步 我要加把勁」的報導。這是一篇因應「亞洲漫畫家團拜大會」(咦?不是「國際漫畫高峰會」嗎?)出現的報導,報導主旨翻成白話大概是「台灣要向韓國看齊,請國家政府給我們更多錢」,不太需要細看,但或許是最近寫了一篇關於漫畫出版數字的整理分析專文,對於數字稍微敏感,不禁覺得報導中部分數字真是奇妙無比。原本只想貼個噗浪大家笑笑,不過想想難得部落格換新皮,還是撥點時間活性化一下。

 以下引用。

 被視為亞洲漫畫家高峰會的「亞洲漫畫家大會」,廿四日在淡水舉行,各國代表上台報告各國產業狀況,韓國在國家全力支持下,去年產值達八億美元;台灣去年漫畫出版產值則僅約廿億台幣,連一億美元都不到,其中屬於國人漫畫家的創作又只佔一%,即便用人口比例來計算,台韓仍有一大段差距。

 韓國漫畫映像振興院所屬富川國際漫畫節總監姜珍淑表示,韓國政府每年八千億韓幣投注漫畫產業,除了同步思考漫畫與電視、電影、音樂劇結合發展的可能性,更積極拓展國外市場,近年已逐漸看出成效,二○○七年產值達七億美元,二○○八年則成長為八億美元。

 現在解說一下哪裡可以笑笑。請先注意紅字的部分。八千億韓幣又八億美元,這些數字幾億幾億地看起來很炫,不過因為現在一美元約等於一千兩百韓元(2009年11月3日匯率是約1187韓元),所以我們就把單位簡單換算一下……咦?

 8000億 / 1200 = 6.66666667億

 好像……也不比產值八億少到哪裡去?(・_・?)

 不幸地是,感覺前陣子才在「アニメ!アニメ!」看過相關報導,所以就回去翻了一下,上面寫著根據韓國漫畫白書2008的數據,韓國的漫畫市場規模是「7616億韓元」……天呀!好像比投注的資金(稅金)還少?再看一下藍字,還「每年」投注?這種投資效率會不會太差啊?

 更有趣的是下面這一段。

 (前略)重點培植的明星作家在韓國國內的成績,單本銷售量最高可突破兩千萬本,成果相當驚人。

 的確驚人,這樣平均每五個韓國人就有兩個以上購買本作品。韓國近年少見的大暢銷漫畫《我的野蠻王妃》也是出到第12集才累計突破百萬(2005年),平均單本發行量約八萬本。日本的《鋼之鍊金術師》則是出到第13集(2006年)累計突破兩千萬,平均單本發行量是約15萬本。《海賊王》在日本的單本平均發行量是約三百三十萬(2009年),一部能在韓國的單本「銷售量」到兩千萬本的作品簡直是20倍界王拳。可惜我見識太過淺薄從來沒聽過,如果有哪位大德能告知這神人與神作品的名諱,必重謝之。

 ……好啦,我知道很冷,這一點都不好笑。

 回歸正常模式。看這篇怪怪的報導,倒不會讓我聯想是韓國人誇大其詞,畢竟他們在學習漫畫上投注的心力與戰略,的確讓人佩服。這一切只讓我懷疑現場韓文翻譯的能力……或是記者的耳朵與國際常識是不是有問題。八千億韓元應該也是指產值,不然好歹也是歷年累計。不過裡面「台灣去年一共出版3359種漫畫出版品,其中日本作品佔3191種,香港則佔133種,台灣漫畫家僅佔35種」倒是對我來說,還算是撿到好東西。證明我在前述那篇專文工作裡,透過大數字進行的推估還算準確。

 最後再簡短說兩句,希望不要老拿韓國來作例子,以為政府介入就是萬靈丹,不知自己的業在哪裡就跟著外國人喊異業合作。先把自己的市場規模、文化脈絡搞清楚,確知產業本質、問題所在,還有自己究竟累積了什麼可以用的條件,接下來才找得到路……我想大家都是在找,不缺我一個廢話,不過要知道,台灣自製漫畫發展最大的問題是在於「供給端與需求市場機制的分離」,如果業者在喊的「政府介入」是指要政府給業者(供給端)錢的話,只是更加速這問題的惡化罷了。但如果政府要介入市場端,可能不是像現在一年給個一千萬就能換得自我感覺良好了。

Comments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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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影響,其實我們都是受到大宇宙電波的影響

Posted on 23 二月 2008 by elielin

 本文乃是為了方便 Portnoy 引用而整理。

 事情是這樣的。前日下午我打開 Twitter 頁面時,見到了以下的留言。

 因為我正好對此事也有點看法,於是就丟了句「不過九把刀的那個我看了也會想電他。」這似乎引起了 Portnoy 的興趣,之後我們就聊起來了。而這篇文章百分之七十的內容,也就是那時的對話記錄而已。在最後則會稍微有些補述條列我個人的看法。

—–(以下為對話紀錄)—–

elielin@Portnoy 01:26 PM February 21, 2008
不過九把刀的那個我看了也會想電他。

Portnoy@elielin 01:36 PM February 21, 2008
九把刀的那個?

elielin@roach1971 01:39 PM February 21, 2008
我是覺得去跟個自己的年齡除以二的孩子計較這種雞毛蒜皮不恰當。就算是抄襲又得獎,說真話也還在獎勵中學生的範圍內。

elielin@Portnoy 01:39 PM February 21, 2008
整個。

Portnoy@elielin 01:42 PM February 21, 2008
啊啊 我看不懂!是電誰啊?九把刀還是陳姓學生

elielin@Portnoy 01:41 PM February 21, 2008
我前幾天還對作出版的日本友人介紹九把刀,請他們考慮譯介,現在搞這種飛機(跟個中學生計較)讓我覺得很蠢。

Portnoy@elielin 01:43 PM February 21, 2008
原來你這樣看啊 有趣

elielin@Portnoy 01:47 PM February 21, 2008
跟剛剛回應 @roach1971 的部分有點關連,挑戰者作下來看了不少高國中生的短篇小說,那個時期是很容易被影響的,但「能被影響」本身,在那個時期應該要認為那是一件好事。

elielin@Portnoy 01:50 PM February 21, 2008
能夠被影響,並自發而謹慎地加入一點點也好的自我主張,留意技法,才能有機會進步。

Portnoy@elielin 01:50 PM February 21, 2008
喔 其實我沒有把重點放在陳生抄襲與否上(儘管我認為有) 我更在意的是蘋果的錯誤報導跟延伸效應(沒有主流媒體進行求證)

Portnoy@elielin 01:51 PM February 21, 2008
不過目前陳生並不承認有受過影響 他認為自己寫得更好 是原創

elielin@Portnoy 01:55 PM February 21, 2008
我想陳漢寧是自發而謹慎,並有自覺的,寫信給九把刀要求確認這的舉動應該要給予評價。而九把刀沒有即時明確斥責或表達不滿,就已經失去之後指責的正當性。

elielin@Portnoy 01:57 PM February 21, 2008
老實說,玩語言遊戲的小說不只九把刀一篇,星新一(已故)的極短篇裡也有這樣的故事。我想九把刀也不會認為自己受過影響。

elielin@Portnoy 01:59 PM February 21, 2008
台北文學獎的目的是鼓勵創作的話,我想就算是這樣(客觀看來應是)受到影響的作品得獎,原則上也並沒有什麼問題。

Portnoy@elielin 02:00 PM February 21, 2008
好問題, 我認為挪用一直都是九把刀小說的重點,也是精彩之處, 但是我認為挪用的方式很重要

elielin@Portnoy 02:01 PM February 21, 2008
台北文學獎也不是什麼大獎,不過名銜一枚,文章只要印字就能換鈔票才是真的。所以我才會覺得九把刀沒即時斥責的話,現在的選項應該是只剩下一笑置之。

Portnoy@elielin 02:04 PM February 21, 2008
我並沒有看見陳生首篇寄給九把刀的信, 但是根據九把刀之後與他的信件往來經驗, 看不出他願意表明他的挪用

elielin@Portnoy 02:07 PM February 21, 2008
想當年台積電青年學生文學獎第一屆首獎〈殘碁〉根本是《棋靈王》人物加白先勇的〈青春〉及〈月夢〉還是得獎,當時白先勇還是評審。

elielin@Portnoy 02:08 PM February 21, 2008
不想被人挪用要明講。想耍帥把球丟給別人就要承擔別人拿了球就不回來的風險。

Portnoy@elielin 02:09 PM February 21, 2008
能拿個頭銜推徵上好大學也是很實在的, 在這個沒什麼是原創的時代, 優秀的挪用當然值得鼓勵 但是陳生不給credit的作法我不能認同

elielin@Portnoy 02:10 PM February 21, 2008
我個人倒認為挪用不用拘泥方式,無法被人接受的,自然會沈下去。用獎撐出來的要是沒人看,也還是浮不出來。

elielin@Portnoy 02:14 PM February 21, 2008
自己的作品能幫助別人上大學不是很好嗎(笑)我覺得去追究陳漢寧怎樣,我會想要九把刀告訴我他作品裡的那個比克是哪來的w

Portnoy@elielin 02:16 PM February 21, 2008
有意思!或許我們可以認為九把刀的作品台對台灣年輕學生來說已經具有七龍珠那麼經典的地位了

elielin@Portnoy 02:18 PM February 21, 2008
其實就我看來《樓下的房客》跟江戶川亂步的《閣樓裡的散步者》也有神似彷彿之處,但我不會因此覺得九把刀要給我一個交代。欣賞九把刀的欣賞他,看亂步的看亂步,首次發表時日與影響範圍就會自動說明一切。但比較麻煩的是想將他譯介到日本的時候(苦笑)

elielin@Portnoy 02:19 PM February 21, 2008
或許有。所以我會認為他這次的態度是需要人電一電。他也快三十了吧,差不多要開始學做現在15歲~20歲人的前輩了。

Portnoy@elielin 02:21 PM February 21, 2008
你說服我了!

elielin@Portnoy 02:19 PM February 21, 2008
不過話說回來,陳漢寧是因為還不滿十八所以我才會認為九把刀不需計較,他如果是十九,我可能就不見得會持這樣的觀點。

elielin@Portnoy 02:23 PM February 21, 2008
天,你害我在截稿日前好像快可以寫出一篇文章(苦笑)

Portnoy@elielin 02:23 PM February 21, 2008
畫黑貓的矢吹建太郎都可以繼續連載出包王女了,我想日本人應該可以忍受吧

elielin@Portnoy 02:24 PM February 21, 2008
(擊掌!!)>矢吹

Portnoy@elielin 02:24 PM February 21, 2008
如果你不要太嚴謹的話 可以直接把對話貼上你blog 我很想引用XD

elielin@Portnoy 02:26 PM February 21, 2008
瞭解。也歡迎引用w

—–(以上為對話紀錄)—–

補述:

  1. 我認為抄襲行為需被指責,但同時認為被抄襲是代表影響力的滲透。極端論,作者或許應對此喜之看待。至於憤怒,則應該留給出版社與經紀公司。
  2. 指摘別人抄襲前,我想大家應該先確認自己是否明確能分辨以下名詞的差異:剽竊、抄襲、改寫、仿作、(巧合)雷同、引用(挪用)、戲仿(Parody)、致敬(Hommage)。而不是憑感覺或超感覺或脊髓反射決定。
  3. 我曾跟九把刀有一面之緣,但我想他或許並不記得我。不論作品,單就那次的見面經驗,我認為他是誠實而務實的,並且有著引起他人興趣的人格特質。而因為那次見面,讓我覺得自己應該要在我的能力範圍內協助引介他到日本(我也只能做到這些),我承認是不太積極,但也一直持續嘗試著。雖說縱使真的能將他介紹過去,其實我也得不到啥利益,連向他邀稿時經紀公司也不太理我(笑)
  4. 「學習做前輩」並不是僅只於指照顧後進,而是指與「面對後進晚輩時發生的愉快事情或不快意外」的磨合。
  5. 在《挑戰者月刊》的編輯經驗裡,尤其是在1990年以後出生者所寫的投稿小說,的確是將近過半數可以看出多少受到九把刀影響的痕跡。所以我認為 Portnoy 那句「具有七龍珠那麼經典的地位」雖然無法說完全貼近現實,但考慮時代背景的差異,也並不算過度誇張。
  6. 對於陳漢寧,在高中一年級的階段,能夠這樣在有限篇幅中具體地陳述一個完整的故事,我想是應該給予肯定。至於內容,隨著他身體與心靈的成長,以及在成長中將會遭遇到的更多體驗,假以時日或許會有些有趣的變化也說不定。我在這裡記上我的期待。
  7. 而 Portnoy 所指責,主流媒體對於爆料缺乏檢證一事,我也非常贊同。甚至我認為,就其中一名當事人於刑法與民法皆未成年,並且是在事實未釐清的情況下,此種情報應加以冷處理才方為適當,大肆渲染是不智且不顧公義,應受到指責。

 至於陳漢寧〈顛倒〉一文,就我個人讀畢該文與兩方陳述,並就自己的經驗判斷,若兩造所述都為真,那跟九把刀作品〈語言〉應屬巧合雷同,而就算一方以上為假,要再怎麼說大概也只能說是「仿作」,不足以大鬧至此。但吳淡如一件,就真的是「抄襲」了。

 不過或許是題外話,就我個人注意起所謂「華文創作」開始,總感覺華文讀者作家出版社花在指責抄襲上的能源,似乎都比爭論思想來得多。不禁突然覺得兩年前,先是在自家網站大寫「東野圭吾的《嫌疑犯X的獻身》才不是本格推理!」進而不惜與前輩晚輩作對,筆戰一路從網路打到雜誌,引發了長達半年(?)之「嫌疑犯X本格論爭」的二階堂黎人先生,實在是可愛到不行啊(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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