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乃是為了方便 Portnoy 引用而整理。
事情是這樣的。前日下午我打開 Twitter 頁面時,見到了以下的留言。

因為我正好對此事也有點看法,於是就丟了句「不過九把刀的那個我看了也會想電他。」這似乎引起了 Portnoy 的興趣,之後我們就聊起來了。而這篇文章百分之七十的內容,也就是那時的對話記錄而已。在最後則會稍微有些補述條列我個人的看法。
—–(以下為對話紀錄)—–
elielin@Portnoy 01:26 PM February 21, 2008
不過九把刀的那個我看了也會想電他。
Portnoy@elielin 01:36 PM February 21, 2008
九把刀的那個?
elielin@roach1971 01:39 PM February 21, 2008
我是覺得去跟個自己的年齡除以二的孩子計較這種雞毛蒜皮不恰當。就算是抄襲又得獎,說真話也還在獎勵中學生的範圍內。
elielin@Portnoy 01:39 PM February 21, 2008
整個。
Portnoy@elielin 01:42 PM February 21, 2008
啊啊 我看不懂!是電誰啊?九把刀還是陳姓學生
elielin@Portnoy 01:41 PM February 21, 2008
我前幾天還對作出版的日本友人介紹九把刀,請他們考慮譯介,現在搞這種飛機(跟個中學生計較)讓我覺得很蠢。
Portnoy@elielin 01:43 PM February 21, 2008
原來你這樣看啊 有趣
elielin@Portnoy 01:47 PM February 21, 2008
跟剛剛回應 @roach1971 的部分有點關連,挑戰者作下來看了不少高國中生的短篇小說,那個時期是很容易被影響的,但「能被影響」本身,在那個時期應該要認為那是一件好事。
elielin@Portnoy 01:50 PM February 21, 2008
能夠被影響,並自發而謹慎地加入一點點也好的自我主張,留意技法,才能有機會進步。
Portnoy@elielin 01:50 PM February 21, 2008
喔 其實我沒有把重點放在陳生抄襲與否上(儘管我認為有) 我更在意的是蘋果的錯誤報導跟延伸效應(沒有主流媒體進行求證)
Portnoy@elielin 01:51 PM February 21, 2008
不過目前陳生並不承認有受過影響 他認為自己寫得更好 是原創
elielin@Portnoy 01:55 PM February 21, 2008
我想陳漢寧是自發而謹慎,並有自覺的,寫信給九把刀要求確認這的舉動應該要給予評價。而九把刀沒有即時明確斥責或表達不滿,就已經失去之後指責的正當性。
elielin@Portnoy 01:57 PM February 21, 2008
老實說,玩語言遊戲的小說不只九把刀一篇,星新一(已故)的極短篇裡也有這樣的故事。我想九把刀也不會認為自己受過影響。
elielin@Portnoy 01:59 PM February 21, 2008
台北文學獎的目的是鼓勵創作的話,我想就算是這樣(客觀看來應是)受到影響的作品得獎,原則上也並沒有什麼問題。
Portnoy@elielin 02:00 PM February 21, 2008
好問題, 我認為挪用一直都是九把刀小說的重點,也是精彩之處, 但是我認為挪用的方式很重要
elielin@Portnoy 02:01 PM February 21, 2008
台北文學獎也不是什麼大獎,不過名銜一枚,文章只要印字就能換鈔票才是真的。所以我才會覺得九把刀沒即時斥責的話,現在的選項應該是只剩下一笑置之。
Portnoy@elielin 02:04 PM February 21, 2008
我並沒有看見陳生首篇寄給九把刀的信, 但是根據九把刀之後與他的信件往來經驗, 看不出他願意表明他的挪用
elielin@Portnoy 02:07 PM February 21, 2008
想當年台積電青年學生文學獎第一屆首獎〈殘碁〉根本是《棋靈王》人物加白先勇的〈青春〉及〈月夢〉還是得獎,當時白先勇還是評審。
elielin@Portnoy 02:08 PM February 21, 2008
不想被人挪用要明講。想耍帥把球丟給別人就要承擔別人拿了球就不回來的風險。
Portnoy@elielin 02:09 PM February 21, 2008
能拿個頭銜推徵上好大學也是很實在的, 在這個沒什麼是原創的時代, 優秀的挪用當然值得鼓勵 但是陳生不給credit的作法我不能認同
elielin@Portnoy 02:10 PM February 21, 2008
我個人倒認為挪用不用拘泥方式,無法被人接受的,自然會沈下去。用獎撐出來的要是沒人看,也還是浮不出來。
elielin@Portnoy 02:14 PM February 21, 2008
自己的作品能幫助別人上大學不是很好嗎(笑)我覺得去追究陳漢寧怎樣,我會想要九把刀告訴我他作品裡的那個比克是哪來的w
Portnoy@elielin 02:16 PM February 21, 2008
有意思!或許我們可以認為九把刀的作品台對台灣年輕學生來說已經具有七龍珠那麼經典的地位了
elielin@Portnoy 02:18 PM February 21, 2008
其實就我看來《樓下的房客》跟江戶川亂步的《閣樓裡的散步者》也有神似彷彿之處,但我不會因此覺得九把刀要給我一個交代。欣賞九把刀的欣賞他,看亂步的看亂步,首次發表時日與影響範圍就會自動說明一切。但比較麻煩的是想將他譯介到日本的時候(苦笑)
elielin@Portnoy 02:19 PM February 21, 2008
或許有。所以我會認為他這次的態度是需要人電一電。他也快三十了吧,差不多要開始學做現在15歲~20歲人的前輩了。
Portnoy@elielin 02:21 PM February 21, 2008
你說服我了!
elielin@Portnoy 02:19 PM February 21, 2008
不過話說回來,陳漢寧是因為還不滿十八所以我才會認為九把刀不需計較,他如果是十九,我可能就不見得會持這樣的觀點。
elielin@Portnoy 02:23 PM February 21, 2008
天,你害我在截稿日前好像快可以寫出一篇文章(苦笑)
Portnoy@elielin 02:23 PM February 21, 2008
畫黑貓的矢吹建太郎都可以繼續連載出包王女了,我想日本人應該可以忍受吧
elielin@Portnoy 02:24 PM February 21, 2008
(擊掌!!)>矢吹
Portnoy@elielin 02:24 PM February 21, 2008
如果你不要太嚴謹的話 可以直接把對話貼上你blog 我很想引用XD
elielin@Portnoy 02:26 PM February 21, 2008
瞭解。也歡迎引用w
—–(以上為對話紀錄)—–
補述:
- 我認為抄襲行為需被指責,但同時認為被抄襲是代表影響力的滲透。極端論,作者或許應對此喜之看待。至於憤怒,則應該留給出版社與經紀公司。
- 指摘別人抄襲前,我想大家應該先確認自己是否明確能分辨以下名詞的差異:剽竊、抄襲、改寫、仿作、(巧合)雷同、引用(挪用)、戲仿(Parody)、致敬(Hommage)。而不是憑感覺或超感覺或脊髓反射決定。
- 我曾跟九把刀有一面之緣,但我想他或許並不記得我。不論作品,單就那次的見面經驗,我認為他是誠實而務實的,並且有著引起他人興趣的人格特質。而因為那次見面,讓我覺得自己應該要在我的能力範圍內協助引介他到日本(我也只能做到這些),我承認是不太積極,但也一直持續嘗試著。雖說縱使真的能將他介紹過去,其實我也得不到啥利益,連向他邀稿時經紀公司也不太理我(笑)
- 「學習做前輩」並不是僅只於指照顧後進,而是指與「面對後進晚輩時發生的愉快事情或不快意外」的磨合。
- 在《挑戰者月刊》的編輯經驗裡,尤其是在1990年以後出生者所寫的投稿小說,的確是將近過半數可以看出多少受到九把刀影響的痕跡。所以我認為 Portnoy 那句「具有七龍珠那麼經典的地位」雖然無法說完全貼近現實,但考慮時代背景的差異,也並不算過度誇張。
- 對於陳漢寧,在高中一年級的階段,能夠這樣在有限篇幅中具體地陳述一個完整的故事,我想是應該給予肯定。至於內容,隨著他身體與心靈的成長,以及在成長中將會遭遇到的更多體驗,假以時日或許會有些有趣的變化也說不定。我在這裡記上我的期待。
- 而 Portnoy 所指責,主流媒體對於爆料缺乏檢證一事,我也非常贊同。甚至我認為,就其中一名當事人於刑法與民法皆未成年,並且是在事實未釐清的情況下,此種情報應加以冷處理才方為適當,大肆渲染是不智且不顧公義,應受到指責。
至於陳漢寧〈顛倒〉一文,就我個人讀畢該文與兩方陳述,並就自己的經驗判斷,若兩造所述都為真,那跟九把刀作品〈語言〉應屬巧合雷同,而就算一方以上為假,要再怎麼說大概也只能說是「仿作」,不足以大鬧至此。但吳淡如一件,就真的是「抄襲」了。
不過或許是題外話,就我個人注意起所謂「華文創作」開始,總感覺華文讀者作家出版社花在指責抄襲上的能源,似乎都比爭論思想來得多。不禁突然覺得兩年前,先是在自家網站大寫「東野圭吾的《嫌疑犯X的獻身》才不是本格推理!」進而不惜與前輩晚輩作對,筆戰一路從網路打到雜誌,引發了長達半年(?)之「嫌疑犯X本格論爭」的二階堂黎人先生,實在是可愛到不行啊(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