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Archive | "著作權"

Tags: , , ,

10分鐘就懂的抄襲基準講座

Posted on 02 三月 2008 by elielin

080302
截自「トレス疑惑

 上一篇文章裡,我在文中提到了「剽竊、抄襲、改寫、仿作、巧合雷同、引用挪用、戲仿、致敬」其實並不同,然而在回答留言時,我發現有不少人似乎是不太清楚這些有什麼不同,想就趁機順便整理一下。例文是使用之前的小說也用過的引言,來自聖經,這樣應該比較沒爭議。以下例文。

 耶和華說:「看哪!他們成為一樣的人民,都是一樣的言語。如今既作起這事來,以後他們所要作的事,就沒有不成就的了。我們下去!在那裡變亂他們的口音,使他們的言語彼此不通。」於是,耶和華變亂眾人的言語,使他們分散在全地上,他們就停工,不造那通天塔了。因為耶和華在那裡變亂天下人的言語,使眾人分散在全地上,所以那城名叫巴別,巴比倫。

——《創世紀》第十一章

 至於左邊有個黑白漸層量表,是表示各階段在於著作權上能站得住腳的程度,越黑表示越站不住腳,然而就算不是全黑,因為狀況不同,可能也會處在灰色地帶之中。而說明用範例只要沒特別標註出處,就是我寫的。

剽竊
把別人的文章拿來拷貝貼上,然後不寫作者或把作者換成自己名字的行為,即為剽竊。文章裡有一半以上的段落是拷貝貼上,就可以說是剽竊。一半以下,或許會被看做為介於抄襲與剽竊之間。

 耶和華說:「看哪!他們成為一樣的人民,都是一樣的言語。如今既作起這事來,以後他們所要作的事,就沒有不成就的了。我們下去!在那裡變亂他們的口音,使他們的言語彼此不通。」於是,耶和華變亂眾人的言語,使他們分散在全地上,他們就停工,不造那通天塔了。因為耶和華在那裡變亂天下人的言語,使眾人分散在全地上,所以那城名叫巴別,巴比倫。

——elielin著

抄襲
拷貝貼上的範圍可能比剽竊少,使用的語句類似或僅有小差異。文章的主旨、中心思想、進行順序、筆法、敘述全部都相同,卻沒有明確標示為引用時,可斷定為抄襲。有時抄襲只有抄段落,但只有擷取段落的抄襲也是抄襲。

 耶和華說:「看哪!他們會成為一樣的人,會說一樣的話。如今既作起這事來,以後他們所要作的事,就都會成功的。我們下去!在那裡變亂他們說的話,使他們彼此語言不通。」於是,耶和華將眾人的言語變亂,使他們全分散在地上,人們就只好停工,不再建設那通天塔。而耶和華變亂世人的語言,使眾人全部分散的地方,後人叫它為巴比倫。

改寫
在不更動主旨、中心思想、意識的前提下重新組織,或更換文體,或更換敘述視點重新寫一遍。有時只因為更換視點,就會變成新的作品。不過因為主旨與中心思想沒有改變,所以被控告抄襲的可能性很大。然而,改寫並非抄襲,原作大多會以二次創作權遭侵犯為主軸控告。

版本1(改變文體為記敘文)
 很久以前,人們本來都說著同樣的話。在一個叫做巴別的地方,他們合力造著通天塔,這讓耶和華很不高興,認為要是讓這群人蓋起了通天塔,以後人類要做什麼事都能成功,自己的權威會受到侵犯。於是,耶和華便施法讓他們彼此話講不通。原本一起工作的人,因為有了自己的語言,反而無法溝通,也無法再合作建造通天塔。這就是人類有著各種語言的由來。
 
版本2(改變視點為耶和華第一人稱)
 看著越蓋越高的巴別塔,我心裡湧起了一陣不安。我無法說明那不安是來自何處,總之這些人類集體建設高塔的行為,讓我感到很不愉快。
 於是我想到了一個方法。讓巴別的這群人臉上充滿彼此信任與成就感的笑容,到明早就再也不復見的方法。
 第二天早上,就正如我的計畫,巴別的人們失去了他們共同的語言。沒有人能夠聽懂對方說的話,他們只能雞同鴨講,甚至是爭吵互毆。
 沒有人再接近那蓋了一半的通天塔。也就是說,不會再有人來侵犯我的權威。

仿作
在保持原文結構骨幹之下,替換內容與重點。若是能在排列組合上有一點技術,再賦予新的主旨與中心思想,出發點雖然是仿作但也能完成原創作品。而若能善用仿作的訣竅,便能在短時間之內量產出原創作品,但你可能需要比較高的寫作與演出技巧。技術太差的話,還是會被人看出從哪裡仿來的。比起剽竊、抄襲與改寫,仿作若非手法過於粗劣,原作就算提告也很難成立,會被當作獨立創作享有保護。

 月球跟地球,是支配與被支配的關係。為了鞏固月球的支配,地球民被禁止持有與研究太空船舶的技術,凡是升高至平流層以上的飛行物,都會遭到月球設下的衛星擊毀。
 但從十二年前起,地球民竟然背著月球,在澳洲建造起了通天電梯。這電梯不但巧妙地迴避了衛星的防禦偵測,也具備反擊的能力,讓月球政府無法以正面攻擊阻止其施工。現在已經快高達五十公里,即將逼近中間層。
 月球政府見大事不妙,於是派遣了一批特殊部隊潛入地球——他們都經過改造,擁有高度的變身能力。這批特殊部隊的任務,便是擾亂地球民的團結,藉由殺害與變身取代他們主要的幹部,以達到阻止並破壞通天梯建設計畫的目的。這個行動進行得非常順利,尤其是當通天梯建設計畫的成員們,赫然發現在他們彼此之間,可能有來自月球的奸細潛入時,更是激烈的互相猜忌,甚至到最後還自相殘殺。然而這樣的不一致,卻不會發生在月球來的特殊部隊裡——因為他們都不是人,而月球也早已沒有人。
 最後,通天梯計畫被完全摧毀,地球的人們只能放棄希望,回歸月球政府的支配——位於月球那台永動的超級電腦所計算出來的合理支配。

巧合雷同
有的時候就是這麼像。從幾千年前好像就是會這樣。只能說大宇宙電波遍佈地球。

 法老說:「臣僕們啊!我不知道除我外還有別的神靈。哈曼啊!你應當替我燒磚,然後替我建築一座高樓,也許我得窺見穆薩的主宰。我的確猜想他是一個說謊者。」他和他的軍隊,在國中妄自尊大,他們猜想自己不被召歸於我。我就懲治他和他的軍隊,把他們投入海中。你看看不義者的結局是怎樣的。我以他們為召人於火獄的罪魁,復活日,他們將不獲援助。在今世我使詛罵追隨他們;復活日,他們的面目將變成醜惡的。在毀滅遠古的各世代之後,我確已把經典賞賜穆薩,以作世人的明証、向導和恩惠,以便他們記念。

——《可蘭經》24:38~24:43

引用‧挪用
在文中引用或借用原文,有時會特別標註,有時不會(通常是因為原作非常有名或具有普遍性)。引用段落通常不會太長,畢竟是為了輔助而已。一般而言是不容易出問題的,只是過長的「引用」又不標註仍會有蓄意抄襲剽竊之嫌。

 巫明咸望著遠方的台北一0一,突然喃喃自語了起來。
 「……於是,耶和華變亂眾人的言語,使他們分散在全地上,他們就停工,不造那通天塔了。」
 「你在說什麼啊?」
 「《創世紀》裡的一節啊!」巫明咸又露出了他那像個孩子般的笑容。「你知道塔羅牌吧!裡面有一張牌面叫做『塔』,代表『毀滅』。西方的神是很可怕的,只不過是蓋個高塔接近一下,就馬上以為人家是來挑戰祂的權威,急急忙忙想給對方來點報應懲罰。心眼好小。」
 我也望向一0一。今天有點陰,高樓的頂端被雲層蓋住,看起來就像是直通雲霄。「那你是想說……台灣的神比較心胸寬大嗎?」
 巫明咸把視線轉向我,用手遮著嘴,噗嗤笑了一聲。雖然只是個小動作,但我覺得我受到侮辱。
 「台灣啊……蓋了這麼高的建築,成天點火放砲也都沒被雷劈過,我想台灣應該是根本沒有神吧。」

戲仿(Parody)
又稱「諧仿」。以嘲諷、揶揄、批判原作為目的,對於原作進行模仿的手法與作品。近年其意義有擴大到包含對於原作的讚揚、延伸的趨向。現在有一些沒大腦的笨蛋都管這叫「KUSO」,不知去思考其背後的嘲諷批判意義,所以華文圈搞笑的水準才會變得這麼低落,只能靠星爺與王偉忠先生一門打拼。戲仿與抄襲的最大差異在於,抄襲者害怕讀者知道原作,戲仿者擔心讀者不知道原作。然而嚴密地說,戲仿是屬於原作的二次創作,原作者如果不爽是可以提出告訴的。

 耶和華將眾人的言語變亂後,原以為巴別塔的建設就會因此停下,所以心情愉快地在客廳裡喝咖啡吃餅乾。就在此時,有個天使衝了進來,大喊著:「主啊!不好了,他們又繼續在蓋巴別塔啊!」
 「怎摸可能?」耶和華也感到非常驚訝,顧不及嘴裡還咬著吃一半的餅乾,跑到窗邊往下望。人們雖然彼此說著不同的語言,但溝通似乎完全無礙。
 「他們……他們都吃下了翻譯蒟蒻啊!」天使哭喪著臉。
 「翻譯蒟蒻!?渾帳!又是那隻機械貓幹的好事嗎?他到底要把歷史破壞到什麼程度才肯罷休?」耶和華氣得連祂的白鬍子都翹了起來。「來兩個天使!我們到二十二世紀去找做出那隻缺陷品的工廠申訴!」
 然而,耶和華發現天使們只是張大眼睛看著祂。
 「幹嘛?你們是聽不懂我說的話嗎?」
 耶和華真不愧是全知的神,他說對了。

(待續?)

致敬(Hommage)
在藝術與文學的分野裡,是指受到自己尊敬的作家影響而進行的創作。這種作品的內容可能會跟原作者的很像或是差不了多少,甚至讓同樣的人物登場,但也有與致敬對象完全不一樣,看不出到底是被影響在哪的作品。與抄襲的差異是,這種作品通常會在扉頁、序文、前言、本文的首句、末句、標註、後記或書腰處寫上致敬文,傳達「我是被這部作品影響的」的心意,告知讀者致敬的對象。不過就算是寫了致敬文,但整篇內容還是近乎抄襲的話,還是會被你敬愛的對象告。

寫在前面
 將這部作品獻給應該是在數千年前寫了《創世紀》的摩西先生。沒有您就沒有這部作品。(後略)

補述:

  1. 本來是想要再做個「30秒就懂的~」湊系列,不過後來發現別說30秒,可能3分鐘都不太夠。最後是設定為10分鐘,但其實如果你還算習慣閱讀,應該是用不到5分鐘。
  2. 我並非專攻文學或是受過教學訓練,上面提的內容,大多是來自我對於國高中時的作文課與英文作文參考書的記憶,還有一點是維基百科上啃來的。應該是會有些小瑕疵,但大方向應該不會錯太多。
  3. 關於仿作的補充。粗劣的仿作或許只能當習作,但高明的仿作甚至會成為新的傑作。如藤子‧F‧不二雄的發表於1969年的短篇〈彌諾陶洛斯之皿〉(ミノタウロスの皿),本人宣稱靈感是來自日本落語的橋段《猿後家》,但一般認為故事結構其實與1968年上映的電影『人猿星球』(Planet of the Apes。過去曾經被譯做『浩劫餘生』,2001年的新版則譯做『決戰猩球』)相仿。不過〈彌諾陶洛斯之皿〉裡探究的主題有別於『人猿星球』,對於「價值觀」的思考也更為深刻。
  4. 改歌、改詩詞也常在戲仿的範疇中,人盡皆知的著名範例應該就是這句「低頭思便當」。然而詩歌要是改得太差,或是你的讀者國學素養不夠(囧),說不定還會被認為是抄襲。
  5. 對於西方神祇口出不遜的巫明咸在設定上其實是基督徒。
  6. (PM 9:58)親愛的 Richy 提醒我可蘭經與舊約聖經的相似並非巧合。經過小小查證後,在目前對於回教的研究裡,的確是認為穆罕默德乃參考了當時的基督教,而可蘭經則是參考舊約聖經所寫(當然,回教徒並不這麼認為,他們認為舊約聖經扭曲了神旨,並沒有正確傳達神的意思)……但真要這樣講,我就沒有辦法給「巧合雷同」舉範例了(早知道不要拿聖經當例文orz)不過……(開始想解套的方法)就算不是巧合,兩邊都過了幾千年,也分別有許多人修來修去,最後還是共同留下的這些段落痕跡,我想也可以硬扯是某種的所見略同吧。還請大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當作是個沒那麼巧合的雷同,或許是一場發生在遠古時代的「一種神蹟,各自表述」吧(笑)

 本來還有想過要作成漫畫版的,不過那有點花時間,而且漫畫的灰色地帶也比較多,所以就先做文字版的。至於漫畫版,可能要等我比較有精神整理資料時再說吧(或許永遠都不會有精神……)

Comments (14)

Tags: , , , , ,

說影響,其實我們都是受到大宇宙電波的影響

Posted on 23 二月 2008 by elielin

 本文乃是為了方便 Portnoy 引用而整理。

 事情是這樣的。前日下午我打開 Twitter 頁面時,見到了以下的留言。

 因為我正好對此事也有點看法,於是就丟了句「不過九把刀的那個我看了也會想電他。」這似乎引起了 Portnoy 的興趣,之後我們就聊起來了。而這篇文章百分之七十的內容,也就是那時的對話記錄而已。在最後則會稍微有些補述條列我個人的看法。

—–(以下為對話紀錄)—–

elielin@Portnoy 01:26 PM February 21, 2008
不過九把刀的那個我看了也會想電他。

Portnoy@elielin 01:36 PM February 21, 2008
九把刀的那個?

elielin@roach1971 01:39 PM February 21, 2008
我是覺得去跟個自己的年齡除以二的孩子計較這種雞毛蒜皮不恰當。就算是抄襲又得獎,說真話也還在獎勵中學生的範圍內。

elielin@Portnoy 01:39 PM February 21, 2008
整個。

Portnoy@elielin 01:42 PM February 21, 2008
啊啊 我看不懂!是電誰啊?九把刀還是陳姓學生

elielin@Portnoy 01:41 PM February 21, 2008
我前幾天還對作出版的日本友人介紹九把刀,請他們考慮譯介,現在搞這種飛機(跟個中學生計較)讓我覺得很蠢。

Portnoy@elielin 01:43 PM February 21, 2008
原來你這樣看啊 有趣

elielin@Portnoy 01:47 PM February 21, 2008
跟剛剛回應 @roach1971 的部分有點關連,挑戰者作下來看了不少高國中生的短篇小說,那個時期是很容易被影響的,但「能被影響」本身,在那個時期應該要認為那是一件好事。

elielin@Portnoy 01:50 PM February 21, 2008
能夠被影響,並自發而謹慎地加入一點點也好的自我主張,留意技法,才能有機會進步。

Portnoy@elielin 01:50 PM February 21, 2008
喔 其實我沒有把重點放在陳生抄襲與否上(儘管我認為有) 我更在意的是蘋果的錯誤報導跟延伸效應(沒有主流媒體進行求證)

Portnoy@elielin 01:51 PM February 21, 2008
不過目前陳生並不承認有受過影響 他認為自己寫得更好 是原創

elielin@Portnoy 01:55 PM February 21, 2008
我想陳漢寧是自發而謹慎,並有自覺的,寫信給九把刀要求確認這的舉動應該要給予評價。而九把刀沒有即時明確斥責或表達不滿,就已經失去之後指責的正當性。

elielin@Portnoy 01:57 PM February 21, 2008
老實說,玩語言遊戲的小說不只九把刀一篇,星新一(已故)的極短篇裡也有這樣的故事。我想九把刀也不會認為自己受過影響。

elielin@Portnoy 01:59 PM February 21, 2008
台北文學獎的目的是鼓勵創作的話,我想就算是這樣(客觀看來應是)受到影響的作品得獎,原則上也並沒有什麼問題。

Portnoy@elielin 02:00 PM February 21, 2008
好問題, 我認為挪用一直都是九把刀小說的重點,也是精彩之處, 但是我認為挪用的方式很重要

elielin@Portnoy 02:01 PM February 21, 2008
台北文學獎也不是什麼大獎,不過名銜一枚,文章只要印字就能換鈔票才是真的。所以我才會覺得九把刀沒即時斥責的話,現在的選項應該是只剩下一笑置之。

Portnoy@elielin 02:04 PM February 21, 2008
我並沒有看見陳生首篇寄給九把刀的信, 但是根據九把刀之後與他的信件往來經驗, 看不出他願意表明他的挪用

elielin@Portnoy 02:07 PM February 21, 2008
想當年台積電青年學生文學獎第一屆首獎〈殘碁〉根本是《棋靈王》人物加白先勇的〈青春〉及〈月夢〉還是得獎,當時白先勇還是評審。

elielin@Portnoy 02:08 PM February 21, 2008
不想被人挪用要明講。想耍帥把球丟給別人就要承擔別人拿了球就不回來的風險。

Portnoy@elielin 02:09 PM February 21, 2008
能拿個頭銜推徵上好大學也是很實在的, 在這個沒什麼是原創的時代, 優秀的挪用當然值得鼓勵 但是陳生不給credit的作法我不能認同

elielin@Portnoy 02:10 PM February 21, 2008
我個人倒認為挪用不用拘泥方式,無法被人接受的,自然會沈下去。用獎撐出來的要是沒人看,也還是浮不出來。

elielin@Portnoy 02:14 PM February 21, 2008
自己的作品能幫助別人上大學不是很好嗎(笑)我覺得去追究陳漢寧怎樣,我會想要九把刀告訴我他作品裡的那個比克是哪來的w

Portnoy@elielin 02:16 PM February 21, 2008
有意思!或許我們可以認為九把刀的作品台對台灣年輕學生來說已經具有七龍珠那麼經典的地位了

elielin@Portnoy 02:18 PM February 21, 2008
其實就我看來《樓下的房客》跟江戶川亂步的《閣樓裡的散步者》也有神似彷彿之處,但我不會因此覺得九把刀要給我一個交代。欣賞九把刀的欣賞他,看亂步的看亂步,首次發表時日與影響範圍就會自動說明一切。但比較麻煩的是想將他譯介到日本的時候(苦笑)

elielin@Portnoy 02:19 PM February 21, 2008
或許有。所以我會認為他這次的態度是需要人電一電。他也快三十了吧,差不多要開始學做現在15歲~20歲人的前輩了。

Portnoy@elielin 02:21 PM February 21, 2008
你說服我了!

elielin@Portnoy 02:19 PM February 21, 2008
不過話說回來,陳漢寧是因為還不滿十八所以我才會認為九把刀不需計較,他如果是十九,我可能就不見得會持這樣的觀點。

elielin@Portnoy 02:23 PM February 21, 2008
天,你害我在截稿日前好像快可以寫出一篇文章(苦笑)

Portnoy@elielin 02:23 PM February 21, 2008
畫黑貓的矢吹建太郎都可以繼續連載出包王女了,我想日本人應該可以忍受吧

elielin@Portnoy 02:24 PM February 21, 2008
(擊掌!!)>矢吹

Portnoy@elielin 02:24 PM February 21, 2008
如果你不要太嚴謹的話 可以直接把對話貼上你blog 我很想引用XD

elielin@Portnoy 02:26 PM February 21, 2008
瞭解。也歡迎引用w

—–(以上為對話紀錄)—–

補述:

  1. 我認為抄襲行為需被指責,但同時認為被抄襲是代表影響力的滲透。極端論,作者或許應對此喜之看待。至於憤怒,則應該留給出版社與經紀公司。
  2. 指摘別人抄襲前,我想大家應該先確認自己是否明確能分辨以下名詞的差異:剽竊、抄襲、改寫、仿作、(巧合)雷同、引用(挪用)、戲仿(Parody)、致敬(Hommage)。而不是憑感覺或超感覺或脊髓反射決定。
  3. 我曾跟九把刀有一面之緣,但我想他或許並不記得我。不論作品,單就那次的見面經驗,我認為他是誠實而務實的,並且有著引起他人興趣的人格特質。而因為那次見面,讓我覺得自己應該要在我的能力範圍內協助引介他到日本(我也只能做到這些),我承認是不太積極,但也一直持續嘗試著。雖說縱使真的能將他介紹過去,其實我也得不到啥利益,連向他邀稿時經紀公司也不太理我(笑)
  4. 「學習做前輩」並不是僅只於指照顧後進,而是指與「面對後進晚輩時發生的愉快事情或不快意外」的磨合。
  5. 在《挑戰者月刊》的編輯經驗裡,尤其是在1990年以後出生者所寫的投稿小說,的確是將近過半數可以看出多少受到九把刀影響的痕跡。所以我認為 Portnoy 那句「具有七龍珠那麼經典的地位」雖然無法說完全貼近現實,但考慮時代背景的差異,也並不算過度誇張。
  6. 對於陳漢寧,在高中一年級的階段,能夠這樣在有限篇幅中具體地陳述一個完整的故事,我想是應該給予肯定。至於內容,隨著他身體與心靈的成長,以及在成長中將會遭遇到的更多體驗,假以時日或許會有些有趣的變化也說不定。我在這裡記上我的期待。
  7. 而 Portnoy 所指責,主流媒體對於爆料缺乏檢證一事,我也非常贊同。甚至我認為,就其中一名當事人於刑法與民法皆未成年,並且是在事實未釐清的情況下,此種情報應加以冷處理才方為適當,大肆渲染是不智且不顧公義,應受到指責。

 至於陳漢寧〈顛倒〉一文,就我個人讀畢該文與兩方陳述,並就自己的經驗判斷,若兩造所述都為真,那跟九把刀作品〈語言〉應屬巧合雷同,而就算一方以上為假,要再怎麼說大概也只能說是「仿作」,不足以大鬧至此。但吳淡如一件,就真的是「抄襲」了。

 不過或許是題外話,就我個人注意起所謂「華文創作」開始,總感覺華文讀者作家出版社花在指責抄襲上的能源,似乎都比爭論思想來得多。不禁突然覺得兩年前,先是在自家網站大寫「東野圭吾的《嫌疑犯X的獻身》才不是本格推理!」進而不惜與前輩晚輩作對,筆戰一路從網路打到雜誌,引發了長達半年(?)之「嫌疑犯X本格論爭」的二階堂黎人先生,實在是可愛到不行啊(笑)

Comments (44)

Advertise Here

Photos from our Flickr stream

See all photos

Advertise Here
Marquee Content Powered By eTDS TechnoSys.